如何成为“全国园林50强”?
发布时间:2018/02/26 来源: 作者: 点击次数:36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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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:
为推动我国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健康发展,提高经营管理水平,增强企业竞争力,适应我国园林绿化事业蓬勃发展的需要,自2008年以来,《中国花卉报》社连续十年开展了评选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50强活动,受到业界欢迎,得到社会认可。为助推行业发展、迎合企业需求,《中国花卉报》社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评选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50强活动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标准:
1.参加评选的企业应是独立法人机构;
2.参加评选的企业年营业额须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;
3.评选的主要依据是2017年度总营业收入。营业利润、总资产、股东权益、雇佣人数等作为参考指标;
4.评选资料依据为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。预选以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,入选企业须复核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。
二、评选时间:
根据各园林绿化企业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完成情况,评选时间确定为2018年4月25日。
三、评选原则:
1.公平原则,以公开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,不接受其他附加资料;以2017年日历年度为准,不得含概前一年度或下一年度。
2.自愿原则,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自愿参加评选活动,评选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和评审费。
四、评选结果:
评选出的全国2017年度城市园林绿化企业50强排名名单,将在《中国花卉报》、园林苗木观察者微信公众号和中国花卉网公示、公布,并授予入选单位全国2017年度城市园林绿化企业50强证书和铜牌(入选单位收取工本费人民币3000元,会务费1000元/人,含授牌活动期间餐饮)。
五、评选机构:
由《中国花卉报》社聘请业内专家组建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50强评审委员会,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《中国花卉报》社。
请各参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2018年4月25日前,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(每一页均加盖本单位公章)以快递的方式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。
六、联系方式:
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50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
地 址:北京市东城区永外彭庄60号yolo文化产业园16号楼一层《中国花卉报》社
邮 编:100054
电 话:(010)84014286、87680622-2007
传 真:(010)87683468
联系人:王振海13581856561
刘晶晶13120199267
Email:212498126@qq.com
附件一
附件二
编辑:陕西省花卉协会